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营改增今年全部推开 增值税央地分享比例受关注

时间:2020-08-01 09:37:54 点击次数:80
 

    作为“十二五”期间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,“营改增”终于要在2016年实现全覆盖。目前,很多地方已经开始部署这一改革。

  “营改增”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1日启动,***先由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。此后,铁路运输业、邮政服务业、电信业等先后加入“营改增”试点。按照“十二五”规划,2015年本应是营业税退出历史的一年。去年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,2015年要力争全面完成“营改增”。

  权威数据显示,到目前为止,涉及营业税税额约1.6万亿元。但业界也注意到,占营业税税收总额的67%的金融业、房地产业、建筑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四大行业还未被纳入试点。这也可见这几个行业推进之难。

  比如,建筑业和房地产业“营改增”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进项税额抵扣不足。建筑业中一些原材料的采购很难开出增值税专用票,而这无疑会增加下一个环节的税负。

  目前营业税为地方主体税种。据统计,2015年前11个月,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.75万亿元,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%。而增值税为***和地方共享税,目前***和地方按75∶25分成。不少业内人士担心,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后,原来地方的主体税种若变成地方分享25%,会对地方财力造成冲击,并进而增加本已沉重的地方事权负担。

  专家认为,“营改增”所带来的更大意义是,它会带来包括地方主体税种、***和地方税收征管格局、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基础以及***和地方财政关系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化。

  而对于地方***为关心的增值税分享比例,22日的座谈会透露出的信息也显示,增值税分享比例将做适度调整。在2015年年末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,财政部也曾研究调整增值税在***和地方之间的比例划分,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有望调高。

  此前业界也有声音呼吁,不能让地方利益受损,应该调高地方的分享比例。但一些专家认为,不应该把增值税的分享比例做的太大。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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